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可下载)

2022-09-23 11:28:21发布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4.1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2 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3 公司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4 各单位安全科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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