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管理)

2022-09-21 11:36:21发布


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管理)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 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24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 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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