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022-08-19 10:25:50发布


“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4.1.1 对废弃、粉尘污染的防治

4.1.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量避免敞开式操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收有害气体的颈环装置等环保措施。

4.1.4.2 对于含有易挥发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采取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

4.1.2 对废水、废液及废机油污染的防治

4.1.5.1 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水的原则,对生产工艺流程中排放的废水应合理回收、处理,重复利用。

4.1.5.2 对于直接排入市政管道的生产,生活污水,应确保水质符合广东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4.1.5.3 对于使用乳化液、机油的设备、管道,应采取有效密封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对乳化液、机油要妥善回收,统一处理。

4.1.5.4 原(燃)料露天堆放场所,应有防止雨水冲刷、物料流失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措施。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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