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5.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5.1.1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1.2行政部组织相应的部门,对存在危险物质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2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备案
5.2.1 对确认为重大危险源的,行政部应到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备案。
5.2.2 应至少每3年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2.3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在安全评估后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核销。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相关问题
- 企业安全生产中常见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如何避免?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那些?
- 水处理车间怎样安全生产?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哪些职责?
相关文章
-
小动物保护协会呼吁建宠物隔离制度(生命面前人与动物平等对待)
-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
【环保违法案例】襄阳市樊城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
叉车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
-
快递怎么收才安全(疫情期间双十一快递怎么收才安全)
-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氢氧化钠)
-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66页)
-
路基工程填土施工安全技术资料(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