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可下载)

2022-04-19 10:31:11发布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2、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事态的发展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发展,要随时报告

3、人身伤害事故的上报、处置程序。

1)死亡事故

①发生死亡事故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

②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在1小时内如实报告区(县)安监局、当地政府、工业园区等上级部门;

④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⑤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docx


打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