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可下载)

2022-02-09 10:08:45发布


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

  11、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12、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品。

  13、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4、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5、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7、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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