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安 全 协 议 书(可下载)

2022-01-04 10:38:16发布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乙双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阳光丽锦项目(2#楼人工挖孔桩)

第二条 施工地址:双流县航空港临港路四段10号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强行要求施工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而出现停工整顿现象并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地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施工安全技术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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