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岗患职业病,用人单位怎么做?(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2021-11-30 10:54:12发布

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将也更加凸显,流动工人持续增加,他们的流动性、不稳定性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多样性、复杂性,增加了他们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可能。


那么,劳动者在岗期间罹患了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该怎样处理呢?

1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当发现有职业病病人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

2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出现职业病病人时,除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同时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3积极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

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感到不适,又排除其他疾病的,经员工申请,用人单位应安排员工的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为了保证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享有充分的权利,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安排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定期检查和康复

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康复疗养。用人单位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职业病病人治疗、定期检查、康复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相关工作。

5调离和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用人单位在员工经医治或康复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用人单位应为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报工伤,对留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其鉴定结果安排适合其本人职业技能的工作。用人单位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相关工作。


说完了用人单位,那么,作为劳动者,该享有的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呢?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当劳动者被疑患有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进行诊断,在诊断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设施以及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7妊娠期、哺乳期女职工有权拒绝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健康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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