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凉山州生态环境局环境整治成果

2021-08-16 14:30:55发布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立足群众需求,持之以恒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持续提升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紧盯重点“查”。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问题彻底整改、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期准备等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深入做好调研问需。对群众诉求集中、社会广泛关注,涉及大气污、水体、土壤、噪声污染防治,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民生领域生态环境保护,2次集中力量全面大排查梳理,找准查实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严肃查处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动态清单“管”。开展“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工作,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电话2161533和12369。根据群众信访投诉和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原则,形成21条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将责任压实到具体包案人,并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新发现一项纳入一项。


  领导带头“办”。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带头认领相对复杂问题及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或联系的工作主动认领排查出的事项,职能科室负责人自觉认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员干部根据工作实际积极认领,推动形成领导带头示范、职能科室履职尽责、党员干部带头共同参与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格局,确保民生实事“有人领、有人办、有人督”。


  分类推进“改”。对照问题清单,各问题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把问题搞透、原因找准、措施提实,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尽快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扎实推进,需要深入研究的提出方案,确保让群众看到成效。同时,将涉“三磷“问题企业、危废集中处置、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作为攻坚的重点组织专班督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已办结涉及生态环境问题15个。


  效果群众“评”。建立信访回访、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对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特别是群众信访投诉的急难盼愁问题,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办理情况回访,确保将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盐源县钰锋果汁厂噪声扰民、西昌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中高期间“禁噪助考”行动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得了很好的解决效果。


  成果全民“享”。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了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9.69%,完成了省下达我州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常态化管控建议目标;全州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州未发生重大环境应急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总体可控。

打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