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2021-05-07 11:27:05发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就是说30人以上包含30。


  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征


  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


  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2、事故地域的延展性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地域范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范围内的。


  3、事故的破坏性


  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4、事故的突发性


  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5、事故的过失性


  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安全事故防范的主要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2、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源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3、作业标准化。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各岗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的行为,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事故有效措施。


  4、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效益这一共同基点上是统一的,体现出“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事故的防范要求


  1、先要增强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以及职工的责任心,特别是要防止对待安全工作或冷或热、时紧时松的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其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责任落到实处,只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及时发现缺陷、消除隐患。


  3、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护体系和监察体系的作用,坚持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打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