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治理 水土流失治理的措施

2020-08-07 14:17:22发布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流作用下,土壤被侵蚀、搬运和沉淀的整个过程。在自然状态下,纯粹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侵蚀过程非常缓慢,常与土壤形成过程处于相对平衡状态。


  因此坡地还能保持完整。这种侵蚀称为自然侵蚀,也称为地质侵蚀。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特别是人类严重地破坏了坡地植被后,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土壤破坏和土地物质的移动,流失过程加速,即发生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我国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最常见的地质灾害,其中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为严重。我国目前水土流失总的情况是:点上有治理,面上有扩大,治理赶不上破坏。


  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解放初期为17.4亿亩,到1980年约治理6亿亩。由于治理赶不上破坏,水土流失面积却扩大到22.5亿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6,涉及近千个县。全国山地丘陵区有坡耕地约4亿亩,其中修梯田约1亿亩,而另外3亿亩坡地正遭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工程措施:修建水库、打坝淤地在缓坡上修建水平梯田。


  生物措施:种草种树;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林牧用地结构;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应以牧业为主,农林牧相结合,同时要重视发展经济林木。


  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1、生物措施


  生物措施主要指种树种草,这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之一,但种树种草要因地制宜,沟壑斜坡上适宜种护坡林,沟壑中则应沿着侵蚀沟道植树,有些地区还应辅以工程措施。


  2、工程措施


  兴修水库、修建水平梯田、打坝淤地等都是工程措施。在沟道里打坝淤地,拦蓄泥沙,不仅可以防止泥沙流入河中,还可以在淤地上种植庄稼,治沙效果显著。


  3、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


  小流域指相当于坳沟或河沟的沟道流域。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过程中,应注意贯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紧密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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