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的“土十条”全称是《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由发改委、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和农业部等多部委共同参与制定,是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首个纲领性文件。
“土十条”是为了解决土壤污染问题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难可逆性。特别是重金属污染,因为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不可逆转。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据环保部长陈吉宁3月11日表示,“土十条”文稿目前已基本成熟,下一步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那么,“土十条”具体会解决什么问题呢?对此,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作了简要介绍,他表示,“土十条”这部法律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促进科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调查、监测标准体系。
第三,明确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第四,重点解决农用地和污染的建设用地,保障农民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第五,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明确公众参与途径和内容等。
袁驷主任表示,这是目前大致的情况,在法律制定过程当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
另外,陈吉宁部长还表示,“土十条”将分别针对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经污染的土地分类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土十条”的即将推出,无疑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土壤污染问题全面宣战的决心,值得翘首以待。
“土十条”颁布后国土资源部门的任务有哪些
国土资源部与其他部委联合牵头或负责的任务:
切实加大农用地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落实建设用地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有序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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