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灭菌消毒法
灭菌消毒处理方法较多,可采取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消毒法等。灭菌消毒法主要是通过高温、高压、化学试剂、一定频率或波长的微波等技术,破坏微生物及病毒的生存环境,降低医疗垃圾对人体健康及环境危害的程度。
2、高温焚烧法
根据研究,医疗垃圾中占总重量92%的组分为可燃性成分,不可燃成分仅为8%,在一定温度和充足的氧气条件下,可以完全燃烧成灰烬。
3、热解处理法
热解法是利用垃圾中有机物的热不稳定性,将医疗垃圾中有机成分在无氧或贫氧的条件下高温加热,用热能使化合物的化合键断裂,使大分子量的有机物转变为可燃性气体、液体燃料和焦炭的过程。
4、等离子体法
等离子体法是处理医疗垃圾的一项创新技术,它消毒杀菌的原理是:用等离子体电弧炉产生的高温杀死医疗垃圾中的所有微生物,摧毁残留于细胞的毒性药物和有毒的化学药剂,并将金属锐器及无机化学品熔融,使其彻底销毁。
5、电弧炉处理技术
电弧炉是以电弧加热的批次式反应炉,其燃烧温度约为1650~3300℃,停留时间约8~10min。电弧炉的电极棒透过交变电流产生强大磁性搅拌作用,废弃物与钢液能充分混拌,废物在极高温情况下被裂解氧化成CO2和H2O,从而传染性病菌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完全破坏。
6、辐照技术
辐照处理技术是利用电子束杀灭微生物和细菌。电离辐射源(如Co60)激发出来的电子与处理对象分子结构中的电子发生相互作用,所积累的能量可以破坏有机化合物的化学键,从而将微生物加以裂解破坏。
7、液态合金处理法
该技术是将Sn,Bi等特殊的低熔点合金加热到400℃左右,使合金成为液态,然后将医疗废物投入液态合金金属中,在杀死细菌和病毒的同时可以实现水分的蒸发,而挥发出来的气体被加热至800℃,将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完全燃烧后排出烟气。
一般医用废物是怎么处理的
医疗垃圾就是指一次性针头针管、一次性塑料盘、各种导流导液的胶皮管、带菌的纱布纱条棉球以及各种病人手术后的切除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物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危险废物名单,医疗垃圾属于第一类危险废物。所以,对医疗垃圾的处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消除污染,避免伤害;二是要统一分类收集、转运;三是要集中处置,.四是必须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五是在焚烧处理过程中要严防二次污染,必须达标排放,六是焚烧过程中的飞灰必须视同危险废物,要妥善处理。
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需要什么条件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第二十七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
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二十九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第三十一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
医疗垃圾的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流程
一、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包装袋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四、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
六、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七、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八、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等。
九、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十、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一,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可以毁形,在1:50的84消毒液中浸泡6小时后,焚烧处理。
备注
1、废弃的麻醉、精神性、放射性、毒性等药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2、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3、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5、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医疗垃圾处理方案
1、按市医疗垃圾处理办法。
2、对储存的垃圾医疗废物数量详细登记。
3、对各种医疗废物应分类存放。
4、及时对存放地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5、将医疗废物每两天一次交给指定单位回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并签名。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如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 验收监测中,如有环境保护敏感点,是否要同时测定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空⽓质量?
- 企业何时可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多久?
- 企业找不到合法的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如何处置?
- 企业如何通过源头控制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
现在废气污水最后的处理是去了哪里?
-
为什么选择倍艾斯牌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独立住宅区使用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有什么好处
-
我们使用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的原因
-
饮用水的指标是什么
-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在生活中可以做什么
-
家用版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的优点
-
水质分析/监测仪出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