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治理,2019年辽宁辽河治理规划名单

2020-05-12 14:18:41发布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发布重污染红警期间污染物须减30%


  空气持续“爆表”城市负责人将被约谈


  由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北京、天津等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迄今为止最严格、最具可操作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天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今天发布的《行动方案》明确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污染物减少提出量化要求。其中,红色预警期间,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的排放量要减少30%。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环保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对京津冀区域大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同时,京津冀区域“2+26”城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空气质量排名,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开。


  空气质量去年首次不降反升


  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行动方案》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


  《行动方案》透露,2017年1、2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


  327个区县空气质量要排名


  “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方案》提出京津冀区域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要达标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


  不仅如此,《行动方案》还要求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要实时对外发布信息,监测权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


  《行动方案》指出,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散乱污”企业应“两断三清”


  根据《行动方案》,“散乱污”企业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


  “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行动方案》表示,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对于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行动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2017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


  《行动方案》提出:“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行动方案》指出,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执行按日计罚;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有效数据传输率达不到90%或1个月内行政区域多家企业超标排放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


  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减排30%


  《行动方案》提出,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将预警分级标准中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调整为按连续24小时均值计算;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现全社会颗粒物、VOCs在蓝色预警时减排比例达到5%;全社会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


  同时,京津冀及周边区域6省市要统一区域应急联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行动方案》表示,在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当预测区域内连片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环保部将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要根据环保部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


  《行动方案》明确,环保部负责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将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


  《行动方案》强调指出,依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对“2+26”城市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地方开展中央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专项督察方案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其中,重点督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通过厘清责任、调查取证、移交移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切实传导压力。


  同时,环保部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


  希望污染情况能有所好转。


  河北配合京津冀大气治理将关闭一些工厂吗


  10月31日,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今天表示,这两年河北省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严格落实排放许可证管理,就重污染天气提出钢铁等比重比较大产业有意识的限制产量。眼下快进入供暖季,一旦出现重度的污染天气,环保部门会及时发布预警的公告,及时地按照预案启动错峰生产。


  环保部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环保部重点工作进展有关情况。


  有记者提问,之前有报道称,为了配合京津冀区域大气治理,有一些工厂关闭,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为了确保雾霾的治理效果,河北省采取哪些措施?这些措施将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如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话,会不会继续加强?


  高建民表示,关闭工厂这个概念不准确,或者说是应该探讨。具体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北方地区,有它特定的气象条件和气象周期。所以进入了秋冬季,特别是遇到一些气象消减扩散差的时候,经过和气象部门的预警会商、科学分析,判断会出现影响群众健康的一些重度污染天气情况下,会按照预案启动错峰生产。


  高建民称,对于重度污染天气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气象条件特殊性的时段,环保部门这几年探索了一套有效的方法,就是要建立预警机制,建立错峰生产的方案,建立监管落实的制度,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比如从河北来讲,每个城市的产业结构,特别是污染源,是不完全相同的,所以这两年河北省环保厅也在环保部的指导下,在环保部派出的专家团队指导下,在对每个城市的污染源进行细致、精准的分析基础上,建立了污染源的清单,特别对污染排放较大的工业企业,进行深入分析。针对着排放的绩效水平,企业所处的地理区位,对所在城市重污染天气影响的程度,进行的科学分析。


  在分析基础上,以市为单位,制定了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的方案。河北的钢铁产业较大,这两年河北省环保厅在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严格落实排放许可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推进产业升级,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基础上,就重污染天气提出钢铁等比重比较大产业有意识的限制产量。唐山、石家庄、邯郸,在重污染天气下,进入秋冬季的取暖期,限制50%的产量。对一些焦化产业,我们也实行错峰生产,对于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在错峰生产方案里,应该说是一厂一策,宜错峰生产则错峰生产,对违规排放恶意排污的立案处罚,甚至责令停产整顿。


  高建民透露,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年的探索,有的市已经摸索出有效的机制和做法。从目前运营效果来看,反响较好。通过错峰生产,也使空气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与此同时,河北环保厅也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及民生的一些企业或者一些在建的重大项目,在确保污染设施健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是不予错峰,允许正产的。


  高建民称,京津冀特殊的地理区位,气象条件特殊,特别今年很快就进入取暖期,如果出现不利的气象条件,环境监测部门、气象部门经过科学会商,一旦出现重度的污染天气,环保部门会及时发布预警的公告,也会及时地按照预案启动错峰生产,使空气质量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让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把大气环境看作一个整体,统一规划能源结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布局等,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污染的技术措施,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以改善大气质量。


  京津冀大气防治工作如何进展


  由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北京、天津等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迄今为止最严格、最具可操作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天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今天发布的《行动方案》明确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污染物减少提出量化要求。其中,红色预警期间,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的排放量要减少30%。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环保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京津冀大气防治政策的发布对经济有什么影响


  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该方案提出,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3月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事实上,今年以来,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利好不断。5月18日,环保部发布《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要求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8月初,环保部又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该名录明确了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范围、按行业推进的进度、排污单位应该持证排污的最后时限以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要求。


  2017年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关键考核年,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已上升到国家高度。而随着相关政策进入落地阶段,京津冀大气污染秋冬高发时期的临近,资本市场上PM2.5概念股热度也逐渐升温。


  从本周市场表现来看,多只PM2.5概念股出现异动,龙源技术(17.65%)、杭锅股份(14.85%)、菲达环保(12.90%)和德创环保(12.48%)等个股周内累计涨幅均在10%以上,另外,聚光科技、浩物股份、科林环保和清新环境等个股周内涨幅也均在6%以上。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涨幅居前的个股中,菲达环保今年一季报显示,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有知名牛散周晨的身影,持有该股109.77万股,为第五大流通股股东,较上期持仓未变。


  而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逐渐加大,龙头上市公司订单得到释放,半年报业绩也较为突出。截至昨日,共计有39家PM2.5相关公司披露半年报业绩,31家公司半年报净利润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宝馨科技(215.60%)、科林环保(166.70%)、杭锅股份(151.86%)、汉王科技(148.71%)、华测检测(148.02%)、齐翔腾达(141.93%)、乐金健康(124.84%)、依米康(113.54%)和科融环境(108.03%)等9家公司半年报净利润同比增幅均在100%以上,另外,天沃科技、四川美丰、龙源技术、海越股份等4家公司中期业绩同比实现扭亏。对此,有市场人士表示:在板块前期超跌的背景下,半年报业绩的整体向好,有利于板块后市的进一步走强。


  因此有关人士认为,政府加大力度治理空气污染,只要政策对头,就不但不会抑制经济增长潜力,反而将会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创造新的增长点,甚至在中长期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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