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国家法律,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
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已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彼此对立统一,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由环境污染与危害的特性决定,由于恢复正常极为困难,因此不仅要以预防为主,还要对已有的污染与破坏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积极治理。
2019年新环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社会组织的规定是: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1、关于社会组织的类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目前只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三种类型,三类组织均有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将社会组织限定在上述三种类型之内,而是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今后如有新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拓展了社会组织的范围,这些社会组织也可以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关于“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范围。环境保护法使用的是“设区的市级”而非“设区的市”,因此,只要在行政区划的等级上与设区的市相当即符合法定要求。
具体而言,“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包括民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厅或民政局,四个直辖市的区民政部门,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的民政部门,以及不设区的地级市的民政部门。
3、关于“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的界定。只要社会组织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就可以认定为“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对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地域范围则未予限制。
同时,社会组织在起诉前的成立时间必须满五年,一些专门为提起某项环境公益诉讼而临时成立的社会组织不应赋予其原告资格。
4、关于“无违法记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无违法记录”限定为社会组织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不包括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也不包括社会组织成员以及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将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限定在提起诉讼前的五年内。
案例:2015年全国1000多家具备资格的社会组织只有9家提起环保公益诉讼
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葛枫在2015年环境权益维护实践情况通报会上表示,2015年,9家社会组织提起37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6起审结。
2015年,全国14个省、直辖市受理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包括江苏、贵州、山东、福建、浙江、宁夏、辽宁、湖南、河南、海南、天津、北京、安徽和四川。“环境权益维护工作的开展逐步顺畅和成熟起来。”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说。
新环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较2013年、2014年更为顺畅,中华环保联合会新提起的8起案件,均未出现因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引发的法院不予回应、不予受理以及驳回起诉等情况。
环境公益诉讼破冰前行,但是挑战依然不少。据统计,全国有1000余个社会组织具备法律和相关解释规定的起诉资格,其中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有36个,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有300多个,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有700多个。“但仅有9家社会组织提起诉讼,与我国严重的环境状况相比,这个数量太少。”葛枫说。
2015年,各地法院受理了一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但与此同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大连环保志愿者协会、自然之友等在某些地区提起的一些案件,仍未顺利立案。例如,大连环保志愿者协会针对大连2010年“7·16”溢油事件提起的诉讼,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据介绍,2015年提起和审结的几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原告的律师费、鉴定评估费及办案差旅成本等费用由被告来支持的诉讼请求,大部分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例如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贵阳清镇市已调解结案的一例大气污染案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组织面临的诉讼成本高的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举个例子,排放限值是18mg/m3,低于排放标准50%是指低于9mg/m3,低于排放标准30%是指低于12.6mg/m3;如果应纳税额为100元,实测浓度是8mg/m3时,应交100*0.5=50元;如果实测浓度为10mg/m3时,应交100*0.75=75元。
《环保税法》第十二条款第4条)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之减免税情形A表B表减免税计算填写的区别A表有专门的减免税计算表,需先填减免“污染当量数”或综合利用量,后填“本期减免税额”B表没有专门的减免税计算表,且直接填写“本期减免税额”即可。
B类表B表填报注意事项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物排放量的第四种计算方法:抽样测算不能按固定期限申报时:按次申报B表填报注意事项之按次申报禽畜养殖等行业水污染物抽样测算其他抽样测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时间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八条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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