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设计,节能设计规范

2020-02-24 14:32:58发布

  建筑节能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节能计算


  包括建筑的体形系数和各朝向窗墙比的计算


  2,围护结构的保温做法及参数设计


  根据节能计算的结果,参照国家和地方的节能设计规范,对建筑物屋面、外墙、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之间的隔墙与楼板、采暖空调地下室外墙、地面(周边与非周边地面)等部位的保温构造进行设计,控制其传热系数;对建筑物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屋顶透明部分的框料材质及玻璃品种进行设计,控制其传热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以及抗风压、气密性等物理性能。


  如某些参数超出规范限值,还要选择参考建筑进行权衡判断。


  3,细部节点构造设计


  对建筑物的外窗口、女儿墙、雨水口、变形缝、排烟或通风竖井与室外空气接触的井道、井道出屋面、外门窗框与门洞口之间的缝隙、飘窗、外挑空调板等细部节点进行构造设计,通常可以从标准图集中选用做法。


  完成以上三部分工作之后,根据设计成果撰写节能设计说明,按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要求填写建筑节能设计表及备案表。


  节能设计规范


  基于典型公共建筑模型数据库进行计算和分析,本标准修订后,与2005版相比,由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改善,供暖空调设备和照明设备能效的提高,全年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减少约20%~23%。其中从北方至南方,围护结构分担节能率约6%~4%;供暖空调系统分担节能率约7%~10%;照明设备分担节能率约7%~9%。该节能率仅体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供暖空调设备及照明设备能效的提升,不包含热回收、全新风供冷、冷却塔供冷、可再生能源等节能措施所产生的节能效益。由于给水排水、电气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内容为本次修订新增内容,没有比较基准,无法计算此部分所产生的节能率,所以未包括在内。该节能率是考虑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加权后的计算值,反映的是本标准修订并执行后全国公共建筑的整体节能水平,并不代表某单体建筑的节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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