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义

2020-01-14 15:14:27发布

  2019年7月1日,上海正式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制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政策。政策规定,生活垃圾需要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大类别严格分类,违反规定者将面临一定处罚:个人混投行为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而单位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干湿垃圾需要特别分类的原因与意义在于:湿垃圾容易污染可回收垃圾,使其难以回收。而且,由于目前垃圾没有分类,对混合垃圾的处理普遍采用焚烧方式,而湿垃圾焚烧后易产生有害物质,因此需要进行干湿分类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垃圾分类由多个环节构成,居民进行源头分类投放是分类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有效落实垃圾分类制度的关键,韩国、日本、德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对于中国来说,在制度开始普及的阶段,由于居民的分类意识不够强、分类习惯未养成,加上社区作用发挥不足,源头分类面临集体行动的困境。


  垃圾源头分类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合作,它能为居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环境。可以说,垃圾分类是一项提供公共物品的公共事务。根据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人们在组织集体生活、提供公共产品时,由于个人对集体微弱的影响力和“搭便车”的可能性,参与行为的成本要远高于收益。因此,个体在经过利益权衡后,往往不愿参与到集体行动中,造成集体行动的困境。即使合作能够带来长远收益,但在缺乏可信承诺与协作沟通的情况下,每一个体都倾向于选择损害而非增进集体利益。在我国之前的垃圾分类实践中,没有统一而严格的分类标准,也没有强制分类的相关法规,更没有奖惩措施确保分类政策落到实处。居民在垃圾分类知识上的匮乏和出于便利的需要,缺乏分类的自主积极性。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有哪些


  按官方计划,2020年底前,一些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一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这意味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都在其中。


  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即,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垃圾分类的知识有哪些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生产的餐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指出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5、厨余垃圾(上海称湿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0.7吨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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