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容许含量。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残留积累,以不致造成作物的生育障碍、在籽粒或可食部分中的过量积累(不超过食品卫生标准)或影响土壤、水体等环境质量为界限。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一、土壤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I类为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到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二、标准分级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三、各类级别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标准参数
标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分类:农业土壤化肥标准,颁布日期:1995-1-1,实施日期:1996-03-01,标准类别:GB-国家标准,关键词: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号: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如何分级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根据土壤的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将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三类。Ⅰ类为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Ⅱ类为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Ⅲ类为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如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 验收监测中,如有环境保护敏感点,是否要同时测定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空⽓质量?
- 企业何时可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多久?
- 什么是污染浓度?
- 大气污染的类型是什么?
-
现在废气污水最后的处理是去了哪里?
-
地面气象观测系统的组成部分
-
地面气象自动观测站智能综合气象站
-
地面气象观测系统的组成部分
-
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
-
雨量监测站安装说明
-
水库水雨情监测系统
-
【环保违法案例】重庆市铜梁区某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