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措
一、做绿色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的装饰材料或其他消耗品
二、自带筷子,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
三、拒绝购买以濒危物种为原料的中药材.
四、拒绝使用珍贵木材用品,给动物一个安全的家.
五、双面使用每张纸.
六、使用节水型用具,节约每一滴水.
七、使用无磷洗衣粉.
八、购买无氟冰箱,防止地球臭氧层被破坏.
九、随手关灯,节约能源.
十、发现污染,打电话给环保局.
十一、拒绝过度包装.如能用一个装下,绝不使用两个塑料袋
十二、尽量坐公共汽车或步行骑自行车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指的是人类有意识的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
环境保护措施指的是工程开工前,一般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计划,并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防止施工环境污染的措施,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环境保护措施是指在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定期对本单位的环境事项及环境参数进行监测,同时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环境监督监测。
唐太宗有哪些环保举措
唐太宗时期,从南到北,自西徂东,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面对这种种灾害,唐太宗是如何防治的呢?
1、灾害预防。唐太宗作为唐朝的创建者,曾经亲眼目睹了既盛且强的隋朝如何在一夕之间分崩瓦解,走向灭亡,深知人民群众/载舟覆舟0的巨大力量。自然灾害虽然是非人为因素所致,但由于此时人民身处水火、生活维艰,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各种群体性反叛,危及政治统治的根基,包括隋朝在内的历代农民造反,就大都有自然灾害的影子。因此,对自然灾害,唐太宗特别注意通过兴修水利、建立义仓等加以事前预防。
兴修水利,可以水旱双防,一举两得。唐太宗对此十分重视,在他提倡和支持下,当时各地先后兴修各种水利工程达20余项[3](P114-116)。这些工程,从相关文献记载来看,在预防旱涝方面确实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比如沧州刺史薛大鼎,“以州界卑下,遂决长芦及漳、衡等三河,分泄夏潦,境内无复水害”[2](《薛大鼎传》);瀛州刺史贾敦颐,“州界滹沲河及滱水,每岁泛溢漂流居人,敦颐奏立堤堰,自是无复水患”[2](《贾敦颐传》)。
发生水旱等自然灾害,一个直接的后果便是灾民缺衣少食,因此,如何备荒就成为防灾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引起政治家的关注,《礼记#王制》说:“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至迟从那个时候起,我们的先民就已经学会储粮防灾。唐太宗时期更加重视粮食储备,当时国家设置了多种粮仓,其中专为备荒防灾而设的是义仓,它如正仓、太仓,也具某种备荒防灾功能。
义仓,也叫社仓。义仓之设,始于隋代,当时“诸州百姓及军人......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账检校毎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谷赈给”[4](《食货志》)。唐朝建立后,高祖时期,国家未宁,不遑建立。唐太宗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说:“今请自王公已下爰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出粟。稻麦之乡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立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唐太宗认为戴胄的建议“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之事,深是可嘉”,于是下令“王公已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自是天下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2](《食货志下》)。贞观十八年秋,易州水灾,史书就明言开“义仓”[1](《帝王部#惠民》)赈给之。
正仓,即唐代的县仓和州仓,主要囤储当地人民所缴纳的租税。正仓起源甚早,秦代就已经存在唐代正仓始设于唐高祖武德年间,但尚不普遍,唐太宗时期进一步加以完善。正仓的主要功能是受纳租税,支付地方官员的禄粮和其他因公在役人员的口粮,但也具有一定赈济功能,尤其在唐朝义仓设立之前,官方的主要赈济机构就是正仓。
太仓,即设置于京城长安的中央粮仓。唐代,太仓作为中央粮仓,主要是为京城的皇室、官僚、军队及其他因公在役人员提供公粮,但也具有为京城一带“备水旱”[5](《食货志三》)的功能。为此,唐太宗时期,每年需从东南向关中水陆漕运20万石粮食。
除了兴修水利、建立粮仓之外,唐太宗还通过祭祀祷告、仁政修身等方式,力图取悦上天、趋利避害,这将在下面的灾害应对部分合并论述。
2、灾害应对。自然灾害,虽然可以事前进行预防,尽量使之减轻或消除,但它一旦来临,就需要认真应对。从唐代文献来看,唐太宗时期对灾害的应对方法主要有仁政修身、祭祀祷告、赈恤救助。
先说仁政修身。古人有这样一种观念:当一个君主的作为符合天意时,就会风调雨顺,万物和谐,祥瑞骈至;而当一个君主的作为悖逆天意时,上天就会呈现一系列反常和奇怪现象予以警示,如果君主仍执迷不悟,继之就会降下种种自然灾害。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君主及时修德改过,则会“去危而就安,转祸而为福”[2](《天文志上》)。贞观八年,有彗星见于南方,长6丈,经百余日乃灭。唐太宗马上意识到这是“由朕之不德,政有亏失”,魏徵也认为“但能修德,灾变自销”[6](《灾祥》)。每当出现灾异之时,唐太宗都会深自反省,而当自然灾害形成时,唐太宗更会从个人修身到实行仁政,采取多项措施,祈求上天减轻或消除灾害。贞观十一年七月,因发生水灾,太宗“令尚食断肉料,进蔬食,文武百官各上封事,极言得失”[6](《灾祥》);十三年五月,因“自去冬不雨至于五月,甲寅避正殿,令五品以上上封事,减膳,罢役,分使赈恤,申理冤屈”[2](《太宗纪下》),史书称效果立见,很快就普降甘霖;十七年三月,因久旱不雨,太宗“令覆囚使至州县科简刑狱,以申枉屈,务从宽宥”[1](《帝王部#弭灾》);同年六月癸巳,“以旱不视朝”,乙巳,又下诏:“今避兹正殿,以自克责。尚食常膳,亦宜量减。京官五品已上,各进封事,极言无
隐”[1](《帝王部#弭灾》)。
次说祭祀祷告。既然上天可以对人的行为作出不同的反应,那么直接向上天以及分管方面的诸神祷告,也就可以成为防灾救灾的一个重要方法。从诸书来看,唐太宗时期每年都要向皇天后土、四时节气、山岳沟渎等各路神仙进行祭祀,其目的自然是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当自然灾害来临之时,各种祭祀祷告就更是必不可少。贞观二年六月,京畿一带闹蝗灾,“上入苑中,见蝗,掇数枚祝之曰:‘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举手欲吞之。左
右谏曰:‘恶物或成疾。’上曰:‘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遂吞之”。上天大概为唐太宗的仁恻所感动,这一年竟然“蝗不为灾”[7](卷192)。贞观三年六月,因为大旱,太宗“遣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左仆射房玄龄、工部尚书段纶、刑部尚书韩仲良,祈雨于名山大川”[1](《帝王部#弭灾》)。
再说赈恤救助。仁政修身是一种应对自然灾害的泛泛的做法。这种做法中实际包含了在今天看来与救灾无关或曰无直接关系的一些内容,比如释放宫女、“申理冤屈”等,而赈恤救助则是与救灾有直接关系的做法。贞观元年夏,山东诸州大旱,于是“令所在赈恤,无出今年租赋”[2](《太宗纪上》);元年、二年,水、旱、蝗灾接二连三,关内人民生活无着,“民多卖子以接衣食”,面对这种情况,太宗下诏“出御府金帛为赎之,归其父母”[7](卷192),后又进一步大赦天下;三年六月,关内诸州发生旱灾,遣中书舍人杜正伦等往关内诸州慰抚;八年七月,陇右山崩,山东、河南、淮南大水,太宗派使者一方面“申理狱讼,多所原免”,一方面“分道赈恤饿人”[1](《帝王部#弭灾》),十一年,东都洛阳一带遭大水,太宗下令“诸司供进悉令减省,凡所力役量事停废,遭水之家赐帛有差”,“废明德宫及飞山宫之玄圃院,分给河南、洛阳遭水户”[2](《五行志》);同年,黄河泛滥,陕州、河阳等地遭水灾,太宗亲往视察灾情,并“赐遭水之家粟帛有差”[2](《太宗纪下》);二十一年,河北诸州大水,“遣屯田员外韩赡等分行所损各家赈恤”[1](《帝王部#惠民》)。十年、十五年、十八年,关内、河东一带、泽州及庐、濠、巴、普、郴等州先后疾疫流行,唐太宗都“命医赍药疗之”[2](《太宗纪下》),“遣医往疗”[1](《帝王部#恤下》)。
唐太宗统治初年,还实行过一种特殊的救灾做法——就食。所谓就食,就是政府允许受灾地区的人民暂时到没有受灾的地区去取得粮食,安家度日。在义仓设立以前,一旦出现水旱灾害之后,国家设有正仓的地方都是以正仓的储备粮进行救荒,没有正仓的则只能就食他州。贞观二年,“天下诸州并遭霜涝”,邓州“一境独免,当年多有储积,蒲、虞等州户口尽入其境逐食”[2](《陈君宾传》)。《资治通鉴》卷193“唐太宗贞观四年条”说:“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嗟怨”。可见灾民就食的地方不仅是邓州,还有其他地方。通过就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灾民的生存问题。唐太宗的统治备受后人称赞,其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唐太宗重视民生,尤其是在大灾时期总会想方设法解决人民的生计问题。就食仅是唐太宗在义仓普遍设立以前解决灾荒问题的一个权宜之策,义仓设立后,就食的作用便逐渐下降。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唐太宗时期,赈恤救助并不都是临时性的急就章,有些方面已经法制化,比如唐代规定:“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8](《租税上》)这说明在历代救灾经验的基础上,太宗时期的救灾工作已经逐渐形成一定可资遵循的模式,在当时的条件下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
综上所述,唐太宗统治时期,自然灾害频仍。面对接踵而至的各种自然灾害,唐太宗通过兴修水利、建立义仓等进行了有效的事前预防,而当自然灾害到来时,则又通过仁政修身、赈恤救助等进行了多方应对。太宗统治时期被后人誉为贞观之治,这样一个盛世局面的出现显然与此一时期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有效预防和应对有密切关联。这启示我们,一个安定繁荣的社会,并不意味着没有危机或灾害,而在于政府应该如何对待危机或灾害。如果政府面对危机或灾害能够想民所想,未雨绸缪,恰当应对,就有可能化危机为转机;如果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疾苦安危漠然处之,那么即便是原本不太大的问题,也会酿成巨大的危机或灾害。唐太宗时期的自然灾害及其防治,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上海环保举措
1.上海环保新举措----将废水集中回收
东海大桥不仅是海天间的一个科技丰碑,而且也是一个经得起考验的环保工程,从施工废水集中回收到混凝土材料利用工业废料,东海大桥处处采用了环保新举措。
2.上海环保新举措:污水厂超量减排可获补贴
为了鼓励污水处理厂挖掘减排潜力,上海出台了“超量减排政策”,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获得超量减排的污水处理企业可获得可观的经济补贴。
3.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4.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
1、扩大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大水源保护力度
2、建成合流污水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减少污染源直排现象
3、率先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4、治理上游地区畜禽牧场,控制农业污染
5.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业排污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并负责该信息库的信息采集和维护。以企业诚信档案为基础,根据上年度区环境监督、监察、监测情况
环保举措垃圾分类
环保措施有:
1、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发酵杀菌后,按规定集中处理或由专用管道输送到无危害水域。化粪池的有效容积满足生活污水停留一天以上,并定期清理,以保证处理效果。
2、废弃物处理: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将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场,按要求进行覆土填埋。
3、大气污染防治: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晴天洒水除尘,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4、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因堆料、运输或临时建筑而占用合同规定以外的土地,如情况特殊,需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作业时表面土壤妥善保存,临时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来地表面貌或覆土。
5、施工废水处理: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保护开挖邻近建筑物和边坡的稳定。施工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清洗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再向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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