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在哪里?
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0号
电话:(0511)84417405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功能区划、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主体功能区划。
(二)统筹协调和监管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三)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分解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四)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污染源排污情况,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省环保厅对全市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广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内设处室有哪些?
办公室(挂“宣传教育处”牌子,联系电话:0511-84417405
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511-80822875
规划处(挂“环境监测处”牌子),联系电话:0511-84422147
科技外经处,联系电话:0511-80822883
行政服务处(挂“环境影响评价处”牌子),联系电话:0511-88983105
污染防治处,联系电话:0511-8082287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联系电话:0511-84434399
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511-80822872
自然生态保护处,联系电话:0511-84424227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11-80822876
监察室,联系电话:0511-89667221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单位有哪些?
镇江市固体有害废物管理中心
镇江市环境信息中心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宣教中心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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