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保标志(机动车环保标志还需要领吗)

2021-01-15 15:02:43发布

  早在2017年1月1日的时候,环保部门就已经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了。也就是说新的规定出来后,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已经取消了,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只需要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


  车辆环保标志怎么办


  一、属于免检范围的新车(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新车除外),在注册登记后首次申领环保标志时,直接核发有效期为6年的环保标志。


  二、已取得环保标志的属于免检范围的在用机动车(经环保部门排气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除外),在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后,在免检期限内可继续使用,直至免检期限到期为止。若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换发环保标志,可直接到本市环保标志核发点按有关规定申请换发与免检期限一致的环保标志。


  三、根据公交管〔2014〕13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免检车辆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具体车型以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的规定为准。


  属于上述免检范围的车辆,若存在以下情况应按原规定的期限进行检验:


  (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经环保部门排气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


  四、免检期届满或不符合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车辆,仍按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2009]87号)进行排气检测,检测合格的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对未获得有效环保标志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违反限行规定查处。


  五、免检车辆环保标志发放窗口,具体点位详见附表。


  领机动车环保标志材料


  (1)环保标志核发、换发所需资料:①申请表(在核发点领取);②有效排气检测报告;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注: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注:车主是单位或企业的,需提交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办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环保标志补发所需资料:①申请表(在核发点领取);②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注: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④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注:车主是单位或企业的,需提交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办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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