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管理模板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安全生产,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
第二条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第三条 评价范围
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第二节 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管理的领导工作,并负责最终确认公司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清单。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归口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车间负责本区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频次与准则
第七条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按范围随时进行。
第八条 评价准则:
1.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行业的实际规范、技术标准;
3. 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 合同的规定;
5.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等。
评价工作程序
第九条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公司每两年委托有资质单位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评(备注:氯磺酸车间每年一次安评,如有新规另行处理)。
2. 重大危险源辨识:按《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进行识别,确定生产场所和储存场所的重大危险源的名称、数量,并建档向上级申报登记重大危险源。
3. 重大危险源监控:按《安全评价》中的监控措施,及本公司有关制度方法进行,如有新的信息、手段,可以补充、完善。
第十条 风险评价开展步骤
1. 对生产工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进行危险有害辨识,确定主要危险特性,并识别是否剧毒品、易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2. 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确定在生产车间,储罐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第十一条 风险评价采用方法
1.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其赋分标准见下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安全可以预料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6 | 相当可能 | 0. 2 | 极不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0.1 | 实际不可能 |
1 | 可能性很小,完全以外 |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 频繁程度 | 分数值 |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 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 0.5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繁盛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分数值 |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 分数值 |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 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7 | 严重,重伤或 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 |
40 | 灾难,数人死亡或 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 3 | 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