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2023-03-14 17:43:50发布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一、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区别

危险源与事故隐患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危险源强调生产场所、设备或设施中存在固有能量(物质)的多少,而事故隐患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缺陷)的危险源。

(二)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事物所处的一种状态。通过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可以改善的,直至达到安全状态。但重大事故隐患并不一定存在于重大危险源处。辨识应重点关注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源描述应准确。不应把危险源与隐患混淆。

(三)一般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实际工作中,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所以,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联系。

二、相关基本概念

1、五个基本定义:

1)危险源:a.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b.可能导致人体受伤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

2)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受伤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4)可容许(接受)风险: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容许)程度的风险。

5)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评估由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考虑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并确定风险是否可接受的过程。

2、如何准确理解上述基本定义?

1)纯粹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的破坏不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的范畴之内。

2)评价的不是危险源(因),而是风险 (果)。

3)标准中没有重大危险源的说法,应当分级的是风险。 ——可以将重大危险源理解为能够导致重大风险的危险源。

4)判断风险是否可接受的基本准则是组织的法律义务和其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打赏支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