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之压力管道事故(四)

2023-02-10 17:39:25发布


压力管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说明现场情况。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如发生火灾,立即拨打火警 119,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医疗急救电话 120)

2.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或车间),要求查明发生事故的部位(或装置)和原因,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总指挥或其他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急救。若发生火灾时,应立即调集人员灭火,并在火灾现场判断火灾大小,决定是否通知单位专人向消防大队报警。

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各部门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公安、质监、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及调查事故的原因。


完整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压力管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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