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之压力容器事故(三)

2023-02-10 17:36:09发布


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1预防措施:

对压力容器的监控方式有:压力容器上装设有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通过DCS远传及现场指示判断事故前兆。巡检人员定期对该设备进行巡查。为了更好的防止事故发生,特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4.1.1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行。

4.1.2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防爆膜等安全附件应定期进行校验和定期试验。

4.1.3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连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生产总经理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4.1.4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4.1.5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强检。

4.1.6结合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或检修,每两个检验周期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1.7给水系统除氧器上应配备不少于两只全启式安全门,并完善除氧器的自动调节和报警装置。


完整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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