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可下载)

2022-09-20 11:30:06发布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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