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可下载)

2022-09-19 11:50:04发布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4. 内容  

4.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03设置警示标识。

4.3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 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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