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可下载)

2022-08-23 11:16:03发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1 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7.2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其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3 岗位应有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包括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4 岗位现场应有可靠的通讯、报警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等)。

7.5 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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