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可下载)

2022-06-28 10:55:27发布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5.1.1 进行危害因素分析评价时,可采用座谈的方式,集思广益进行讨论。并可通过现场观察工艺、流程分析、物料走向、平稳分析、生命周期分析法等进行。

5.1.2 以《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识别表》记录所分析出的危害因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安全管理人员整理汇总。

5.1 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

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监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5.2.1 监测点的确定:

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的确定原则上以有资质检测机构确定的监测点为准。但为保证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监测点。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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