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可下载)

2022-05-19 10:39:21发布


“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二)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着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全员排查制度。所有职工都负有监控、排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责任。发现隐患,要立即上报。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凡因工艺、技术等原因难以整改的,要实行评估确认,分级分色预警控制。

  二是持续改进制度。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点要经常检查,形成排查、评估、确认、挂牌、检查、整改、效果评价、持续改进的闭环式管理。

  三是创新提升制度。积极吸收安全生产新理念、新法规、新的技术手段、新的管理方法,不断丰富和完善监控工作方法,提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实效。

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着力实现对企业及其风险源(点)安全状态的定期诊断。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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