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辨识和控制措施(可下载)

2022-05-07 10:46:03发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5安全疏散管理

4.5.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4.5.2 厂房、仓库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4.5.3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4.5.4  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5.5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6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6.1组织制定火灾事故预案和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辨识和控制措施.doc


打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