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资料(可下载)

2022-03-28 11:40:46发布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

四、设备验收

(一)设备运达现场后,设备部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二)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资材部负责追回。

(三)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资材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四)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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