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可下载)

2022-03-22 13:52:43发布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


6.3 大气污染源现场检查

6.3.1 燃烧废气

(1)检查燃烧设备的肾炎手续及性能指标,了解锅炉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产业政策;检查环保设备的配套状况及环保审批、验收手续。

(2)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除尘设备的运行状况,干清除是否漏气或堵塞,湿清除灰水的色泽和流量是否正常;检查灰水及灰渣的去向,防止二次污染。

(3)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燃烧设备的设置、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用煤的含硫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有脱硫装置以及脱硫装置的运行情况、运行效率。

(4)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检查是否采取了控制污染物排放技术和设施。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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