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分部(分项)安全技术(可下载)

2022-03-09 17:25:45发布


管道施工分部(分项)安全技术


(四)窨井或管渠砌筑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前,应检查沟槽、支撑、机具设备等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2.进入砌筑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工作手套,并准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3.上下沟槽及脚手架,应设立梯或斜道;立梯应牢固,不断层;严禁攀登支撑或吊运机械上下沟槽脚手架。

  4.砌筑时,如遇地下水位高于基础时,应采用降水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现场运输道路应平整畅通;槽边堆材料应稳固,防止落物伤人。

 6.向基坑下料应采用人工递运或机械吊运,严禁随意抛掷;吊运材料不准超载;如用溜槽下料时,溜槽应支设稳固,上下操作人员应相互配合,溜槽下面人员严禁用手接砖或预制块,以防伤手。

  7.各种砌体高度超过 1.2 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脚步手架搭设要稳固,材质要符合要求,严禁超载(按规定每平方米不超过270 公斤)。

  (五)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要求:

 1.沟槽采用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施工时,应先发出信号,在挖土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作业。

 2.跟机修坡清底操作人员应距铲斗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管道施工分部(分项)安全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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