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术资料(可下载)

2022-02-11 09:58:20发布



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术


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护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确认畅通;施工范围内有地表水应及时排除,施工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泵体、管路应安装牢固,进入水深超过1.2m水域内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4.施工中遇河流、沟渠、农田、池塘等,需筑围堰时应编制专项施工设计方案,经过审批形成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围堰顶面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外形应根据水深、水速和河床断面变化所引起水流对围堰、河冲刷等因素确定;围堰必须竖固、防水严密;堰内面积应满足作业安全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筑堰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2)在水深大于1.2m水域筑围堰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发生溺水的措施。

  (3)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0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1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4)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5)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或砾石。

  6)黏土心墙的填土应分层夯实。

  (4)采用筑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详细资料内容请见附件:

路基工程排水施工安全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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