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2020-01-20 14:18:58发布

  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建筑垃圾是指在工程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废料,包括废渣土、弃土、淤泥以及弃料等。


  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但却是在建筑的过程中产生的物质,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才能够达到理想的工程项目建设。正因为是一个整体的过程,所以其环节的考虑是更重要的。


  处理方法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第一步:建垃圾综合处理厂步骤:


  根据投资项目,如县城垃圾综合处理厂,成立法人公司;


  以新成立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公司名义向投资垃圾总处理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送投资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申请文件。得到当地政府批复后,即可邀请当地土地局、建设局、环保局协同选址,垃圾综合处理厂厂址要求距村庄距离一公里左右,尽量远离村庄,如果离村庄近,那么选在村庄人群密集点下风向;


  找生产垃圾分选发酵制肥成套设备的公司技术人员确定垃圾综合处理厂工艺方案,确定BT,BOT运营模式,工艺布局合理,充分考虑到政府要求和企业自身盈利模式,并做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


  新成立垃圾处理厂公司与当地政府签定《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


  委托设计院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得到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评部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得到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出来后,还需要得到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即可申请本省、本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工作做好后,要得到当地政府同意建设批复、土地部门《土地选址意见书》后,即可开工建设,边建设边办其它手续。


  垃圾综合处理厂投资方式:①申请发改委资金,地方政府自行投资,委托经营(一般不超过八年);②BOT投资方式建设,即企业投资,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包括土地无偿划拨,协助建设期申请省、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一般企业经营25--30年,而后无偿移交地方政府。③BOO投资方式建设,即企业投资,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协助建设期申请省、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土地由企业自行购买,产权永远归企业所有。


  优惠政策:建垃圾综合处理厂当地政府支持:①建设部规定垃圾处理项目可以有25—30年的特许经营权,企业可垄断经营25—30年;②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用地,若企业自行购买项目用地,可享受公益事业优惠用地政策。③当地政府每吨给予55元—140元的垃圾处理费用补偿。④利用垃圾中可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如有机肥料、塑料等产品的销售减免税收。⑤水、电消耗按成本价计算。⑥在建设期政府提供国债资金支持和环保专项资金支持。⑦鼓励银行资金支持和参与。⑧投产后,可申请科技创新资金和环保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建筑垃圾是在对建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是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根据建筑垃圾的产生源的不同,可以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顾名思义就是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当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而拆毁建筑垃圾就是在对建筑物拆迁拆除时产生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具有广泛地侵蚀作用,对于建筑垃圾如果实行长期不管的态度,那么对于城市环境卫生,居住生活条件,土地质量评估等都有恶劣影响。首先大量的土地堆放建筑垃圾后,会降低土壤的质量,降低土壤的生产能力;建筑垃圾堆放于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一些粉尘颗粒会悬浮于空气中,有害人体健康;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长期的堆积是建筑垃圾的有害物质渗入到地下水域,污染水环境;如果建筑垃圾在城市中堆放的话,对城市环境,美观度都不利;建筑垃圾的堆放可能存在某些安全隐患,随时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故。


  建筑垃圾如何处理


  建筑垃圾经破碎、筛分、除铁、轻物质分离等工艺处理后的再生骨料加工成透水砖、再生砂浆、PC预制构件、道路水稳层、干粉砂浆、RDF清洁燃烧棒等环保建材产品,从而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更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多方共赢的目的。


  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是个综合性工程,要从制度建设、源头控制、技术研究、观念改变等方面着手,逐步建立一套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建筑垃圾处理制度和技术,从而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和产业化。


  建设不愁地方、处置不愁原料、产品不愁销路——只有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循环处理链,建筑垃圾的重生路才能真正通畅起来。


  随着技术的发展对于建筑垃圾处理有了再生利用技术,就是将建筑垃圾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或者是粉碎后可以进行重复利用,建筑垃圾对于环境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不只是有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对环境是有污染的,所以大家若是发现有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的应及时像有关部门检举。


  建筑垃圾处理厂手续和申请部门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2、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关于建筑垃圾的具体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2、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3、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


  4、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5、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6、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7、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在我国法律上,对垃圾分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同的垃圾清运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清运费标准按不同功能区域收费是不一样的。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其价格行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全省相应等级的基准价标准。该标准分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以及办公写字楼三种类型,每种类又分为四级基准价。其中,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最高为1.50元/平方米·月,而未实行社会化物业服务的全省公共机构物业及原房改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可参照。


  大多数地方其实都有规定,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业主也可以及时自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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